5月12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5月15日零时起,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0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4元。
<span]按照《通知》,检测项目价格含检验相关的试剂等耗材,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同步调整完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含单、混检)的医保报销属性及报销限制(具体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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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报销方面,限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住院或在发热门诊治疗时,所接受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予以报销,一次就诊限报一次;医保全额报销。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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