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延长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限至2022年12月。
△在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一厅联办”窗口,税务人员正在为市民办理社保费相关业务。重庆市税务局供图
《通知》明确,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的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由2022年8月延长至2022年12月。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陆并填写《重庆市参保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对已实际缴纳申报缓缴之月工伤保险费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对已经申请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且审批通过的单位,会自动将工伤保险缓缴期限延期至12月,无需到社保大厅办理。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工伤保险费等社保费缓缴工作,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蓄势添能。
来源:上游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