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 开州警方查获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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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闻 发表于 2022-9-17 0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近日, 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开州区公安局临江派出所查获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及时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有效维护了人民警察声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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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5日,开州区临江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临江镇大兴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时,邓某洪身穿带有人民警察标识标牌及警号的制式警服,在现场欲妄想帮助其朋友邓某逃避交通违法处罚,道安办工作人员发现邓某洪的身份可疑,随即报警。      后临江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冒充人民警察的邓某洪现场抓获,并在其位于开州区临江镇明月村的住所查获用于冒充人民警察的服装及标识等警用物品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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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询,邓某洪本人对自己于2022年9月15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行为供认不讳。为逃避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检查,2020年起,邓某洪多次从网上购买了警服、警用标志及警械,偶尔从明月村骑摩托车到临江镇街上都是身着警服。
其另供述了自己于2022年7月份的一天,在临江镇花园街身穿人民警察制服面对群众询问,其自称是开州区公安局(六派)民警的违法事实。      目前,邓某洪因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而假警察往往会以骗取钱财、满足私欲为目的,以“私了”、“摆平”、“威胁”等手段进行欺诈,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更不得非法生产、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来源:公众号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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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 发表于 2023-10-6 07:3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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