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加价销售连花清瘟,被立案调查了。
3家药店提价销售连花清瘟,被立案调查!
日前,重庆合川区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段时间合川区聚焦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开展了价格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商品价格稳定、市场平稳运行,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合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查看药店的药品销售系统及购销票据,发现辖区内3家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幅提高部分药品价格。
其中:姚某经营的某药房待售的莲花清瘟颗粒的零售价格从25元/盒上涨至32元/盒,涨价前后进销差价率提高了31.68%;陈某经营的某药店待售的莲花清瘟胶囊的零售价格从12元/盒上涨至17.8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63.1%;刘某经营的某药房待售的莲花清瘟胶囊的零售价格从22元/盒上涨至26.8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39%。
三家药店在购进成本未大幅变动的情况下,擅自大幅提高上述药品价格,进销差价率涨幅较大,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以上3家药店予以立案调查,拟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处罚。
一药店因卖连花清瘟涨价15%,被立案调查!
就在上个月,药店头条就第一时间推送过官方发布的重庆一家药店因连花清瘟涨价15%被立案调查的案例《卖连花清瘟的药店注意了,有药店涨价被立案调查了!》(点击可查看),11月17日,重庆有群众举报称江北某药房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价格明显上涨,且未明码标价。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局执法总队的指导下,立即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该案是重庆市首例涉疫药品“连花清瘟”价格违法案。
经调取该药房的进货台账及销售记录,确认当事人在11月9日购进“连花清瘟颗粒”和“连花清瘟胶囊”后,以高于进价10%的价格在其经营现场销售。
11月16日,该药房对上述购进的“连花清瘟颗粒”和“连花清瘟胶囊”进行了调价,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分别上调15%。11月17日,在无处方的情况下,当事人以调整后的价格向消费者售出“连花清瘟颗粒”。
执法人员认为:在疫情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针对涉疫药品随意涨价,上调幅度较大,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该案是重庆全市首例涉疫药品“连花清瘟”价格违法案。
药店注意了,近日各地官方开始严查了。
目前,面对市场上疯狂涨价的连花清瘟、布洛芬等感冒用药,浙江、北京、黑龙江、重庆、广东、上海、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安徽、河南等全国大部分省份地区都第一时间发布了稳定药品价格的提醒告诫书,官方明确要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或捆绑其他商品销售,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药店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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