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虽小 安全事大 事故中受伤还负全责】
佩戴安全头盔,转弯未让直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雨篷这样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一直屡禁不绝。总有人以身涉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减轻事故对人体的伤害。
2024年12月15日12时,吴某驾驶电动车,搭乘自家小孩,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加装伞蓬。在开州区铁桥镇路段时,遇杨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也未佩戴安全头盔)直行经过事发路段。因吴某转弯未让直行,致两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两车速度均不快,吴某仅头部和身上受轻微擦伤。经认定:电动车驾驶人吴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州交巡警温馨提示:小小头盔,戴上的是平安,发生事故的那一刻,他们就是生命的最后保障。为了您的生命安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请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转弯时注意观察,谨慎驾驶。自觉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加装雨篷,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平安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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