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既是对女性的尊重,也是对社会的贡献,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和体现。
第一,逼着让女性干得和男人一样好,本身就是对女性的不尊重。一些人总是片面地强调“男人能干的事女人也能干”,这是严重违反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女性之所以是女性,就与男人有着生理上的差别。让女人做和男人一样的工作,置女性生理特点于不顾,片面地要求男女平等,让女人和男人一样面临社会的残酷竞争,这恰恰是对女性的歧视。如果让女人去当兵,让女兵和男兵一样地冲锋陷阵,身为男人的,不感到惭愧和脸红吗?如果是这样,那《妇女权益保护法》不恰恰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了吗?
第二,嫁得好本身并没有错。女人想嫁得好和男人想娶得好一样,都是男女平等的表现,这是无可厚非的。男人和女人都有权力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女性能够自由地选择“嫁得好”的生活方式,本身就是女性社会地位提高的体现。为什么男人可以娶得好,女人不可以嫁得好呢?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第三,在日常生活中,女性如果干得和男人一样好,必然要比男人更累。现在夫妻双方都有工作都有挣钱养家的义务,这已经成了普遍现象了。但是,这这恰恰包含有不平等的因素。现实生活中,女人怀孕、生孩子、带孩子、操持家务,都要比男人干得多,付出更多的辛苦,是家里家外一样忙。如果男人“干得好”,女人“嫁得好”,男人的背后有个好女人支持他,做他的“贤内助”,这有什么不好呢?事实上,在欧美、日本、韩国等等一些发达和较发达的国家,女人嫁得好,正是对整个社会做出的巨大贡献。在我国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以务实的观点提倡男人“干得好”、女人“嫁得好”,这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有益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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