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商贸场所应拒绝不戴口罩市民进入 市商务委副主任彭和良表示,近日根据商务部和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市商务委部署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顾客和其他进店人员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会展场馆等商贸经营场所,主要有四点规定和要求,提醒广大市民注意。
一是顾客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保持安全距离。
二是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在餐饮场所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密集的区域要保持安全距离,有条件的餐厅餐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三是提倡错峰观展。顾客进入展馆时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保持安全距离。
四是顾客不戴口罩时,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会展场馆等商贸经营场所应拒绝其进入。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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