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朋友面前炫耀,王强(化名)在网上买了套警服来穿。2月24日,穿着“警服”的王强到火车站乘车时,被细心的民警一眼识破,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请站住一下,这身警服是你本人的吗?你是警察吗?”当日上午9:40左右,万州北火车站民警黄军在执勤时,在车站卫生间看到王强。见到警察询问,王强有些惊慌,他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你在哪个辖区上班,请出示你的警官证。”黄军继续追问道,但王强拿不出任何证件。
在民警再三追问下,王强有些害怕,承认自己不是警察,身上的警服是从网上买的。随后,万州北车站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过一番盘查,王强承认,最近自己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为了在朋友面前炫耀,他谎称自己是警察,然后在网上买了一套假警服,打算和朋友一起出去拍照。他认为,穿着警服,一路上还能给自己行方便。没想到刚到火车站,就被民警识破了。 “按照规定,我们的警服是不能混穿的,但我见到他时,他上半身穿着警服,下半身穿着便服,我就多留了个心眼。”黄军说,没想到上前一问,果然有问题。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王强被重庆铁路公安处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 实习生 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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