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换租问题 可能大家还有很多疑虑 今天就来集中给大家解答一下 ↓↓↓ PART01 换租条件
由于居住过程中人员的增减,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开展了换租流程,如一室换二室、二室换单间配套等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变更申请。 并且只能同小区换租;如需要换地方请到公租房申请点办理。 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
注:如果你还没有摇中小区,想要更换小区或者更换房型,需要到公租房申请点办理哦。
PART02 换租流程
符合换租情形的承租人,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
PART03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二)提交换租申请人(承租人)身份证明;(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四)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PART04 等待轮候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分户型轮候。各小区首次接受换租申请时,在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其后提交申请的,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列轮候顺序,依次排在摇号排序的末位申请人之后,申请受理时间以受理单记载的时间为准。轮侯顺序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布。
轮候期间,换租人住房、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小区房管中心如实提交书面材料。
轮候期间,换租人申请变更户型的,申请时间以受理变更申请的时间为准。
PART05 进行配租 因申请人未按期签约、承租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腾退房源可作为换租房源。
换租房源分户型按腾退时间先后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同一时间的腾退房源按组团、楼栋、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具体方式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时,按换租人轮候顺序和房源配租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依次配租。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可以将规定时限内组织换租后的剩余房源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配租。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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