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报道我看过:女方当事人说这件事主要是男方的态度不好,男方的态度是导火索。当时她试了内衣之后穿不上,所以就及时给男方母亲打了电话说明这一情况。不过男方母亲说太晚了买不到新的内衣。而随后女方当事人的意思是问问双方的亲戚谁能买到。而这个时候男方当事人突然打来电话说就是买不到,让她穿旧的,但是她并不同意。男方的亲友说给了12万彩礼加2万的衣服钱,但是女方自己没去买衣服,男方买去了女方说小了不发亲!反正都是各自双方都觉得都是对方的错!其实从客观的角度来说,任何事情的发生双方都是有责任的。而在这件事中,如果双方仔细协商一下,根本不会闹成这样。
对于女方来说,结婚毕竟是大事,不想穿旧的内衣也说的过去,所以男方应该及时想办法来补救,而当男方真的买不到合适的内衣,女方也不应该因为一件内衣就不发亲,因为这样的原因就不发亲,不怕被别人议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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