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1月29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上审议并修订通过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扩大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据重庆市燃管办消息,目前全市共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191个、检查人员715人,春节前后,全市禁、限放区域将投入网格化巡控力量6万余人,在加强巡逻防控的同时,严查严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绕城高速公路内禁放9个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两江新区。
渝西片区城市建成区禁放12个区:北碚区、合川区、铜梁区、潼南区、大足区、荣昌区、永川区、江津区、璧山区、綦江区、南川区、万盛经开区。
地方政府确定的城区禁放5个区县:涪陵区、武隆区、黔江区、忠县、秀山县。
地方政府确定的城区限放14个区县:长寿区、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垫江县、丰都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
还有哪些场所禁放? 燃放区内哪些烟花爆竹可售、可放? 违法将受到哪些处罚? 一图带你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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