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跨区县能取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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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小闻 发表于 2021-4-2 14: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4月2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新闻发布会。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网友提问说:“我家老人户口在江津区,但长期居住在九龙坡区,这种情况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还是在长期居住地就可以办理?”对此,市医保局副局长仲姝婕进行了解答:

此次出台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是针对全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果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了,就直接纳入全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不需要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对于职工医保,目前还是采取门诊特病的管理办法,可以跨区县进行特病检查,检查完以后,目前还需要回参保地办理特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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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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