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北碚微信公众号消息,重庆市公安局已于10月18日在全市启动新生儿落户“市内通办”工作,选择在市内落户的新生儿可以在市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了,不用再回户籍地派出所啦! 1 办理情形
新生儿父母可在市内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受理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落户。 2 适用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的新生儿落户:
01 婚内生育小孩; 02 具有《出生医学证明》; 03 未满1周岁; 04 父母同民族; 05 随具有重庆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申报落户。 3 必备材料 | 父母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出生医学证明》; | 父母《结婚证》; | 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 随父或母入户一方《居民户口簿》。 来源:平安北碚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