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妻约定假离婚买学区房,男方以离婚补偿款名义向女方转账近300万用以购房。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那么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女方拿走的高额现金又该如何处置?
离婚协议约定的丈夫给妻子补偿款300万,说是用来买房,结果,离婚之后妻子反悔了,不愿意复婚了,怎么办?丈夫只能起诉到法院了。
还是得再次跟大家说一下,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里约定的房产归谁、财产怎么分割,是不能轻易反悔的。除非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这个财产分割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否则不能反悔。这个案例,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部分无效,也是因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 并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